职工子女统筹医疗费定额为每人每年50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250元。其中,380元为门诊统筹费用,120元为住院医疗保险投保费用。?
医疗费用管理单位为每个享受对象建立门诊个人账户,按380元定额包干使用。职工子女就诊由个人现金支付门诊费用,凭病历和收据回单位报销,结余部分结转下年。门诊费用超过定额部分,独生子女家庭报销90%,非独生子女家庭(含双胞胎及多胞胎)报销85%,资金由管理单位先垫支,结算年度结束后向另一方单位或个人按半结算。?
享受对象到达规定年龄时,可按个人账户累计结余的50%奖励个人。职工变换工作至符合统筹医疗费管理条件的单位,个人账户可随之转移。?
管理单位按职工子女人数向太平洋保险公司统一办理住院参保手续,住院费用按有关参保协议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