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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三个完善”切实做好困难群体民生保障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溧阳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在民生保障机制上,通过“三个完善”,不断增强困难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溧阳市财政局认真测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安排城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级配套资金预算,及时下达和拨付上级低保资金。

提高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连续每年提高,今年由每人每月100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截至目前共发放低保金2764万元,受益群众达2867人。

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

今年以来,溧阳市已安排预算资金2160万元用于支持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本市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三、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关爱行动。今年以来共保障困境儿童597名,发放困境儿童保障金519.15万元,走访慰问帮扶24.3万元,积极推进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全市共建有1家市未成年人保护之家(小树之家)和5家镇村儿童关爱保护之家,并购买社会组织关爱服务,为全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同时积极提高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水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提高至散居孤儿2286元/月,监护缺失和监护人无力监护儿童2286元/月。规范救助管理,先后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98人次,护送流浪人员4人次返乡。

落实各项残疾人保障政策。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492人,资金9316.0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7455人,资金875.149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补尽补,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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