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热点回应 >> 正文

新北工业园区(春江镇)“五大目标”

---新北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春江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单大友
发布日期:2013-01-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主持人:单书记,请您先介绍一下新北工业园区(春江镇)的基本情况。
  单大友:春江镇,位于江苏省欧洲杯赛事直播市新北区,北枕长江,东接江阴市,南临沪宁高速公路,西至欧洲杯赛事直播大外环路。2003年,春江镇由魏村、安家、圩塘、百丈四镇合并而成,全镇总面积171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46平方公里,长江江面25平方公里。春江镇户籍人口12.29万人,外来暂住人口5.18万人。春江镇下辖魏村、安家、圩塘、百丈四个管理服务中心、42个行政村(社区)、2个居委会。新北工业园区(春江镇)人民以奋力打造省级优质园区,建设全省一流“经济强镇、滨江新镇、生态优镇、文化名镇、文明新镇”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2011年,园区(镇)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利税总额分别实现165亿元、595亿元和36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2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14535元。
  主持人:十八大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请问我们春江如何打造具有春江特色的地方艺术品牌,以哪种形式来彰显春江精神?
  单大友:十八大报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我们春江历来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建设“文化名镇”也是我们五大目标之一,具体我们将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将继续创作一批能够生动展现春江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新成就方面的文化作品;二是继续培育壮大春江的文化团体团队,如:锡剧团、民族乐队,三是启动魏村老街保护开发的规划设计工作;四是编撰完成《魏村旧事》一书,通过对魏村地区传统思想文化资源、历史建筑文化资源、历史名人文化资源和魏村民俗文化资源的深入挖掘,巩固提升魏村老街这一特色街区的文化品位。五是继续完善《春江镇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十二五”末创建成文化名镇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主持人:镇里已对化工区进行了综合整治,整治成效比较好,下一步如何打算?
  单大友: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是受到各级领导与欧洲杯赛事直播广大老百姓关注的问题。 在政府的强力推进和化工企业及老百姓的通力配合支持下,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们整治工作的打算将围绕:“关、搬、提、管”,具体如下:关(1)按照相关文件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对不符合滨江化学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的禁止类、限制类产品予以淘汰或逐步关闭;(2)对治理仍不能达标或逾期不能完成的企业实施停产关闭;(3)对企业“三废”污染重实施关停;(4)鼓励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土地利用效率低、社会贡献度小、污染重的企业主动退出、转产或兼并重组。“搬”:对位于滨江二路以西,省环保厅批复化工区范围以外的企业实施搬迁退出机制。“提”:(1)提升属于园区鼓励类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装备水平、项目规模总量以及安全环保水平;(2)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邀请国内知名专业机构指导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控制污染;(3)提升园区绿化水平,按照《滨江化工园区综合整治方案》,加快园区防护林带等各绿化工程建设。 “管”:加强园区高质量的封闭管理,让园区的基础设施、绿化管理、亮化管理、专业服务等各项职能服务达到国家一流水准。真正做到我们的园区企业不但达国标,更要达民标,真正做到让我们的老百姓满意。
  主持人:本地大学生毕业后想到春江镇自己创业,不知道政府有何扶持政策?
  单大友:自己创业现在已经是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方向,我们对此是大力支持的,首先,大中专毕业生可免费参加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其次通过创业培训(SYB)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再次,根据(常劳就〔2008〕3号)文件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主持人:企业想上市融资,春江镇有什么的优惠政策?
  单大友:帮助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制订了许多优惠政策及帮扶措施的。具体如下:第一,我们优先保障拟上市企业的用地需求;第二,企业上市成功后,政府将给予500万元重奖。第三,企业上市所募集资金再投资于园区(镇)内,将另行奖励。具体为:若2年内投入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0%、60%和100%,分别奖励200万元、300万元和500万元。第四,如您还有不清楚的政策,访谈结束后,您还可以与我们园区经发局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的优质服务。
  主持人:请问今年春江镇“一对一帮扶”还实施吗?有什么条件?
  单大友:“一对一帮扶”是2010年开始实施的,今年还继续实施。帮扶工作的具体流程是:首先确定帮扶对象,由村委确定本村最贫困的对象1-2家,通过办事处(管理中心)审核,镇民政办确定,最后由经发局选定的10家企业,对贫困家庭实施帮扶,帮扶的标准是1 -2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