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可能承担什么后果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过失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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