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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欧洲杯赛事直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欧洲杯赛事直播: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13-000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3〕166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2013-12-18 公开日期:2013-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
欧洲杯赛事直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欧洲杯赛事直播: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
常文广新〔2013〕166号

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台,各辖市(区)广播电视台:

根据省广播电影电视协会承办的2013年度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欧洲杯赛事直播实际,现对2013年度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奖工作通知如下(如有新的评选要求,将另行通知):

一、奖项设置

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共分四项,即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新闻奖(含广播新闻奖、电视新闻奖、广播电视彩虹奖、广播社教节目奖、电视社教节目奖、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文艺奖(含广播剧奖、广播文艺奖),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文艺奖(含电视剧奖、电视文艺奖)、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

二、评奖时间

各奖项评选时间拟定为: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新闻奖、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新闻奖、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彩虹奖2月份;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社教节目奖、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社教节目奖、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剧、广播文艺奖3月份;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剧奖、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文艺奖、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4月份。

三、评奖项目

(一)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新闻奖

1. 短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130秒以内。

2. 长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4分钟以内。

消息是指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3. 连续(系列)报道(主创人员6人以内):单件作品不少于三集,每集8分钟以内。超过三集的,报首、中、尾三集及文字稿和其它各集的目录。

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播出的“跟踪式”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策划性强,单件作品间关联性突出。跨年度播出的作品,按作品播出结束时的年度申报。

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4. 评论(主创人员4人以内):含一般性评论节目(15分钟以内)、新闻评论性专稿(20分钟以内)。

评论是指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

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证精辟,论述有力,具有广播特色。

5. 专题(主创人员4人以内):20分钟以内。

专题是指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等。

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6. 优秀栏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时长不限。

栏目是指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题材、体裁)的新闻报道版块,连续播出一年以上,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

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

每套参评材料包括:

1)栏目介绍(包括创办时间、所在频率、首播时段、播出周期、栏目定位、板块组成、主要特色、安全播出情况、社会效果等,1000字以内)。

2)栏目所覆盖地区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

3)本年度播出的10个重大选题。

4)上、下半年各一档代表作节目光盘及文字稿。

7. 现场直播(主创人员8人以内):时长不限。超过60分种的,送开头60分钟和结尾5分钟作品。

现场直播是指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新闻现场音响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响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清晰。

每套参评材料附整档节目文字稿及1000字以内的直播方案,突发性现场直播,附直播流程。

8. 访谈节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60分钟以内。

访谈节目是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时长不少于整个作品时长的2/3

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二)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新闻奖

1. 短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130秒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短消息。

2. 长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4分钟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长消息。

3. 连续(系列)报道(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连续(系列)报道。

4. 评论(主创人员4人以内):20分钟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评论。

5. 专题(主创人员4人以内):20分钟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专题。

6. 优秀栏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优秀栏目。

7. 现场直播(主创人员8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现场直播。

8. 访谈节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访谈节目。

(三)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彩虹奖

对外广播电视节目是指供国外受众收听收看的广播电视节目。

要求:作品内容体现我外交政策方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增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传播中华文化和改革开放成就等;尽量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欣赏习俗,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落地率。

对外广播节目

1. 消息:含长、短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连续(系列)报道(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长短消息、连续(系列)报道。

2. 评论(主创人员4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评论。

3. 专题(主创人员4人以内):含新闻专题、社教专题,题材不限。要求同广播新闻奖专题。

4. 文艺节目:含音乐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文学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戏曲•曲艺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综艺节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文艺奖。

参评范围

1. 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金陵之声广播电台等外宣平台播出的节目。

2. 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合办播出的节目(含地、市台与国际台合办的节目)。

3. 向国外电台寄送、传送或通过互联网向海外传送的节目。送评时要注明播出电台名称、使用语言、播出时间。

4. 同国外电台合办的节目。指国内电台与国外电台合办直接播出,且我方为第一创作单位的节目,需注明合办电台名称、使用语言、播出时间。

对外电视节目

1. 消息:含长、短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连续(系列)报道(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长短消息、连续(系列)报道。

2. 评论(主创人员4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评论。

3. 专题(主创人员4人以内):含新闻专题、社教专题,题材不限。要求同广播新闻奖专题。

4. 文艺节目(主创人员4-8人以内)、地方形象片(主创人员4人以内):

文艺节目包括各类综合文艺、专题文艺和娱乐性节目,形式不限,时间不限,审看30分钟,参评材料参照电视文艺奖要求。

地方形象片时长不超过10分钟,外语版本要全部译成汉语版本。

地方形象片是指运用电视纪实手法,对地方整体形象给予集中而深入的展示,达到树立品牌、提升形象、彰显文化目的,它是介乎电视专题片和电视广告片之间的一种电视形态,既有电视专题片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又有电视广告片的艺术性和审美价值。

参评范围

1. 在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CCTV-4)、英语国际频道(CCTV-9)、西班牙语国际频道(CCTV-E)、法语国际频道(CCTV-F)和江苏国际频道等外宣平台播出的节目。

2. 自办自制并通过各种形式在海外播出的外宣节目。

3. 与海外合拍、合制的节目,送评时由合拍方一方提出申报,同时注明合作者。合拍节目不得重复申报。与境外机构合作的节目,境内单位必须为第一主创单位。

4. 被海外电视机构采用并播出的节目。

5. 在境外落地的卫星频道播出的节目(通过此渠道播出的节目,需出具该频道与境外电视机构签订的落地协议合同)。

对港澳台节目

指供港澳台地区听众收听的广播节目。

1. 消息:含长、短消息(主创人员2人以内),连续(系列)报道(主创人员6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长短消息、连续(系列)报道。

2. 评论(主创人员4人以内):要求同广播新闻奖评论。

3. 专题(主创人员4人以内):含新闻专题、社教专题,题材不限。要求同广播新闻奖专题。

参评范围

1. 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对台湾广播”频率,海峡之声广播电台、金陵之声广播电台等外宣平台播出的节目。

2. 与港澳台交流,并在港澳台落地播出的节目。

注意事项

参加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彩虹奖评选的节目,必须提供由播出机构出具的《播出证明》并装订在每套材料里。

(四)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社教节目奖

1. 对象性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对特定群体广播的节目。包括少儿节目、青年节目、妇女节目、老年节目、残疾人节目等。体裁不限,时长不限,审听15分钟。

2. 公众性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面向多层次广播的节目。包括经济、科技、军事、法制、文化、教育、卫生和心理咨询等方面的节目。体裁不限,时长不限,审听15分钟。

3. 知识性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以传授科学知识为宗旨的节目,包括理论节目、教学节目、各类知识讲座等节目。体裁不限,时长不限,审听15分钟。

4. 特别节目(主创人员4-8人以内):指大型综合性节目、特别节目、系列节目、纪念性或战役式宣传报道。时间在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审听30分钟。

5. 优秀栏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社教内容

由主持人贯穿的谈话节目、板块节目及其它挂牌节目。其他要求同江苏广播新闻奖优秀栏目。

(五)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社教节目奖

1. 短纪录片(主创人员4人以内):时长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

2. 长纪录片(主创人员4人以内):时长15-50分钟以内(含50分钟)。

纪录片是指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主体拍摄的纪实性电视片。

3. 专题片(主创人员4人以内):时长50分钟以内(含50分钟)。是以声画对位的解说词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叙议结合的电视片。

4. 系列片(主创人员6人以内): 3集以上大型系列纪录片、专题片或50分钟以上的纪录片和专题片。报第一集、第二集、最后一集的文字稿和其它各集的目录。

5. 特别节目(主创人员4-8人以内):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

以非文艺手段表现的重大庆典、公益活动、益智节目、知识竞赛等为传播内容的非常设性大型专题节目。

6. 优秀栏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社教内容

由主持人贯穿的谈话节目或杂志型节目。不受理未体现主持人贯穿意图或没有杂志风格,只播单一纪录片或专题片的栏目。

其它要求同江苏广播新闻奖优秀栏目。

7. 科普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以传播科学、文化、教育、知识为主旨的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8. 少儿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以未成年人为传播对象或表现未成年人的纪实性节目。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9. 公益广告(主创人员4人以内):时间在1分钟以内(含1分钟)。

(六)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

奖项设置

1. 消息:1000字以内(含1000字)。

2. 评论:报纸1500字以内(含1500字),期刊2000字以内(含2000字)。

3. 通讯:报纸3000字以内(含3000字),期刊5000字以内(含5000字)。

4. 专访:报纸3000字以内(含3000字),期刊5000字以内(含5000字)。

注意事项

1. 各推荐单位须填写一份《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参评目录》(附后)。“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盖广播电视台印章。

2. 16套参评材料:原件2份(1份编制评奖表册,1份省协会留存)、复印件14份,分发各评委。所有参评材料用A4纸复印,装订顺序为:推荐表、文字材料。

3. 每件参评作品需认真填写《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评选推荐表》(附后)。《推荐表》中“创作单位”为各报社;“推荐单位”为各广播电视台;“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盖各广播电视台印章;“作者”一栏填写报刊中刊登的作者姓名。

4. 参评作品所刊登的报纸、期刊要有国家正式刊号。

(七)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剧、广播文艺奖

广播剧

1. 单本剧(含短剧)(单本剧主创人员6人以内、短剧4人以内):单本剧时长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可分上下集;短剧时长在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

2. 连续剧(主创人员8人以内):3集以上(含3集),每集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报送3集。

3. 儿童剧(主创人员6人以内):时长不限,连续的儿童剧报送3集。

每套参评材料包括:

1. 当地广播电视报社刊登该广播剧播出预告复印件(县级播出机构提供节目播出单并盖上单位印章)。

2. 300字左右的内容梗概。

3. 完整文字稿。

涉及改编、引用、剪辑的参评作品,创作单位应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授权证明材料。

广播文艺

1. 音乐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音乐专题、音乐板块、音乐欣赏、音乐人物以及其它形式的音乐作品,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2. 文学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人物评介、作品赏析、知识介绍、文学评论等各类文学专题、文学板块、配乐文学节目,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3. 戏曲•曲艺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戏曲专题节目、戏曲板块节目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戏曲故事、戏曲录音剪辑、戏曲广播剧时长在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可分上下集;曲艺节目形式不限,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4. 长篇连播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中、长篇评书的连续播讲。选送2集,每集时长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提供相应的授权材料。

5. 综艺节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包括专题、板块、文艺晚会、影视剧录音剪辑等,时间不限,附完整文字稿。大型晚会要有节目播出单及主创人员和演职人员名单。

(八)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剧奖

2013312014228期间在市级以上(含)电视台播完,经江苏省广电局备案并获准发行或未经江苏局备案但以江苏制作机构为主摄制并依据有效约定拥有全国评奖权的各类电视剧。

奖项设置

一、二、三等奖

长篇电视剧(9集以上)

系列电视短剧

特别提示

1. 未经江苏省广电局备案的剧目,需提供以申报单位为主摄制该剧目并拥有全国评奖权的证明。

2. 参评剧目录制的图像和声音要清晰。参评作品请送DVD4套;文学剧本(分镜头剧本)1套;《参评剧目推荐表》、导演阐述(1000字以内)、分集故事梗概,一式12份,请装订在一起。

(九)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文艺奖

2013312014228期间首次播出的电视文艺节目。

奖项设置

综艺节目(主创人员8人以内)

歌舞节目(主创人员8人以内)  

音乐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      

戏曲节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 

专题节目(主创人员6人以内)      

文学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

原创歌曲节目(主创人员4人以内)  

艺术片(主创人员4人以内)   

动画节目(集体创作)

参评材料包括:

导演阐述(1000字以内)、节目内容介绍(1000字以内)、收视率及满意度(社会反响)情况介绍、大型晚会要有节目播出单及主创人员和演职人员名单、完整文字稿。

(十)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

奖项设置

广播播音新闻类    广播播音社教类    广播播音文艺类

电视播音新闻类    电视播音社教类    电视播音文艺类

广播主持新闻类    广播主持社教类    广播主持文艺类

电视主持新闻类    电视主持社教类    电视主持文艺类

注意事项

1. 广播、电视播音作品不超过30分钟,主播人员不超过2人,主播的语言应以播报为主,出镜画面、语言量在节目中占有适当比重,体现水平和风格。

2. 广播、电视主持作品时长不限,审听30分钟。主持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大型文艺晚会视情况而定。主持人的语言应以谈话体为主,具有直接的话语交流情态,语言量在作品中占有适当比重,体现主持人在节目进程中的驾驭能力。

3. 电视作品要求服饰得体,情态语言、肢体语言与内容表达和谐统一。

4. 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的评选,不接受外籍、业余或未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播音员、主持人的参评作品。

5.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中,广播、电视应各占参评总数的50%,并注意协调好市、县(市、区)的比例。

6. 同一主创人员只能报送一件参评作品,不得兼报。

每套参评材料包括:

1. 推荐表

2.《播音员主持人证》第23页及注册情况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级甲等证书需提供国家语委复审页复印件。

4. 文字稿

四、报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填写一份《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目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每档参评节目须报送2张光盘,每张光盘只刻录一档节目。广播作品请刻录为CD格式,电视作品请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刻录后的光盘请务必在DVD机上试播,不要用电脑试播。并检查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功能以及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顺畅。光盘盒上注明参评单位、节目名称、播出时间、时长。

(三)每件参评作品报送16套装订完好的文字材料(电视剧除外),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评奖结束后,市文广新局将有选择地收集电子文本。

(四)推荐的参评作品必须是201311-1231期间首播并播完的节目(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文艺奖、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剧奖除外)。跨年度播出的节目按播完时的年度进行申报。

(五)参评节目必须是原版播出,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节目。

(六)同一作品不得重复参评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

(七)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审核节目的参评项目、时间长度等,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时间超长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为与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新闻奖相对应,欧洲杯赛事直播在广播新闻奖、电视新闻奖、广播社教节目奖、电视社教节目奖中设立“优秀栏目”奖,每项评出1个优秀栏目,相当于一等奖。参加“优秀栏目”评选的代表作品中的单个节目,不得再报送其它奖项评选。

(二)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择优申报。

(三)对于在题材、制作、社会影响等方面有特殊意义或显著成就的参评作品,评委会可视情况设立特别奖,特别奖为非常设项目,相当于一等奖。

(四)各奖项参评作品送评时间另行通知。

六、表格填写要求

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节目推荐表》填写事项举例如下:

(一)奖项名称: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新闻(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文艺)奖电视新闻奖(广播剧奖)项

(二)创作单位:××市(县、区)广播电视台(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台、武进广播电视台)

(三)推荐单位:××市广播电影电视协(学)会(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台、武进广播电视台)

(四)参评项目:评论(儿童剧)

(五)作品长度:×时×分×秒

(六)播出栏目:×××栏目

(七)播出日期:2013年×月×日

(八)播出频率(道):×××(新闻综合)频率、(城市)频道

(九)播出时段:××点××分

(十)作品标题: 与广播、电视播出时的节目标题相一致

(十一)主创人员及其分工:所填人员按对节目贡献大小由左至右的顺序排列,超过规定人数的署名“集体创作”,或按由左至右的顺序减去。

(十二)推荐意见及公章:盖广播电视台公章

联系人:张鹏飞

  话:85682517  13776866778

  址:欧洲杯赛事直播市龙城大道1280

  编:213022

  箱:sfzpf@163.com

 

附件: 1. 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目录

       2. 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参评目录

       3. 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节目推荐表

       4. 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广播电视报刊新闻与专稿奖评选推荐表

       5. 2013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市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推荐表

       6. 2013-2014年度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文艺奖参评节目推荐表

       7. 欧洲杯赛事直播电视剧奖参评剧目推荐表

       目录及推荐表

 

欧洲杯赛事直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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