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等文件精神,自2020年11月30日起,原市社保中心部分业务经办职能进行相应调整。为确保社保医保各项涉改业务事项平稳衔接,现就市本级经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办职能
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按负责险种受理经办。市社保中心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管理、关系转移及待遇核定支付等业务事项。市医保中心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关系转移及待遇核定支付等业务事项。
二、窗口设置
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一楼设置的经办服务窗口与业务交接同步调整。市社保中心负责的业务统一设置在A区经办,市医保中心负责的业务统一设置在B区经办。
三、其他事宜
敬请市各有关单位和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社保、医保机构改革及业务经办职能调整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热线12333或与相关经办部门(科室)联系。
附件: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部分业务事项咨询电话
欧洲杯赛事直播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欧洲杯赛事直播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部分业务事项
咨询电话
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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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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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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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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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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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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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8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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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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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0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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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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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0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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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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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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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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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1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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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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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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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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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参保及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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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9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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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定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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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1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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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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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2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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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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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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