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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欧洲杯赛事直播:转发《*欧洲杯赛事直播: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13-0009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信消费[2013]312号 发布机构:经信委
生成日期:2013-09-11 公开日期:2013-09-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欧洲杯赛事直播: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欧洲杯赛事直播:转发《*欧洲杯赛事直播: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经信消费[2013]312号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环保局:
  按照国家工信部和环保部共同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省经信委《*欧洲杯赛事直播: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消费[2013]698号)转发给你们,请辖市(区)经信(发)局加强与环保局配合,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企业的公告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9月18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
  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蓝天柱
  电话:85681275邮箱:zz051219@163.com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毛鹍
  电话:85682776邮箱:1312022820@qq.com
  附件:*欧洲杯赛事直播: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消费〔2013〕698号)

2013年9月11日
                       

 *欧洲杯赛事直播: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消费[2013]698号

各市经信委、环保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局)、环保局: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欧洲杯赛事直播:做好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3〕527号),为做好我省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与环保部门配合,认真组织符合《*欧洲杯赛事直播:印发凶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第40号)要求的印染企业,做好准入公告申报工作,并指导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请登录网站下载。
  二、各地经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申报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包括:资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及请示文件于9月20日前报送省经信委。
  三、省经信委将会同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的现场查验,经审核符合《通知》要求的企业将出具审核意见,并上报工信部。
  联系人:
  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岳学峰,电话:025-83398227(含传真),邮箱:yuexuefeng2011@163.com.
  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王蒲,电话:025-86266134。
  附件:*欧洲杯赛事直播:做好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3〕527号)
                                                                                            2013年8月2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欧洲杯赛事直播:做好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消费函[2013]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工消费〔2010〕第93号,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欧洲杯赛事直播:印发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2〕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快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结合环境保护核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决定共同开展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
  具备《管理办法》所列基本条件的印染企业可向本地区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按照《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见附件2)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审核和公告程序
  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准入条件》、《管理办法》及《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见附件3)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申请资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将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一式两份于9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各地上报材料后,会同相关行业协会,专家完成资料核查及现场查验等工作。经审核初步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征得环境保护部同意后,以公告形式予以发布。
  三、监督和管理
  对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在新项目备案、土地供应、技术改造、污染治理和信贷投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暂未达到《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在淘汰落后、设备改造、环保执法等方面工作力度,促使这些企业尽快达到《准入条件》要求。
  四、其他
  2013年印染准入公告管理工作以《管理办法》为基础,本通知是《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管理办法》为准。
  联系人:纵瑞龙
  电话:010-68205662传真:010-68205661
  附件:1.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2.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3.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
                                                                                           2013年7月26日
  附件1
  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一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建厂时间


全员人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邮编


网址


是否通过相关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  能源审计□

银行信用等级


企业主要产品

纯棉  %;棉混纺  %;纯化纤  %;纯毛  %;毛混纺  %;丝绸  %;其他  %

机织物  %;针织物  %

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万米/年或万吨/年)


上年度实际产量(万米或万吨)


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上年度利税总额(万元)


附表二

                                    企业工艺、装备及建设地点表

 

主要工艺技术

前处理主要工艺占比

退煮漂工艺□%,生物酶工艺□%,冷堆工艺□%,一步法或两步法工艺□%,其他:

染色主要工艺占比

常规染色□%,冷轧堆染色□%,涂料染色□%,气流(含匀流)染色□%,其他;

印花主要工艺占比

平网、圆网工艺□%,涂料印花□%,转移印花□%,数码印花□%,其他;

主要设备(前处理设备、染色设备、定型机)

序号

设备笱称及生产商

型号

主要性能参数

制造日期(出厂日期)

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建设地点说明

说明建设地点是否在园区或工业区、距离主要河流距离等




附表三
                                    企业相关信息表

    

质量与管理情况

产品合格率


是否实行三级计量管理

水□     电□     汽□

是否实行ERP管理

是□     否□

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ISO9000□     ISO14000□

OHSAS18000□   CSC9000-T□   其他□

资源消耗情况

单位产品能耗(公斤标煤/百米或吨标煤/吨)


单位产品新鲜水取水理(吨/百米或吨/吨)


年总耗电量(千瓦时)        年总耗汽量(吨)        年总耗煤量(吨)

年总能耗(吨标煤)


年新鲜水取水量(吨)


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及排放标准中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水处理方式

自行处理□    集中工业废水处理□

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废水处理设施及工艺(包括主要设备、处理流程、日处理能力、排放浓防范等)


污泥处理方式


废水排放是否实行在线监控

是(COD□  氨氮□ 其他   )  否□

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


环境管理制度及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是否具备冷却水、冷凝水回收装置

是□    否□

是否具备废水和定型机余热回收装备

是□    否□

是否配置碱液自动控制和淡碱回收装置

是□    否□

水重复利用率(%)


附表四

                                  企业申报情况说明表

   

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填表内容的详细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表五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报时间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一、《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填报内容解释
  1.除有特别说明外,涉及环保的动态情况提供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其它部分动态情况提供2012年度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
  2.“企业设计生产能力”指企业生产设备在单位时间内可能生产的印染产品数量。计量单位:梭织产品为万米/年,针织产品为万吨/年。
  3.“上年度实际产量”指企业在上年全年主要印染产品的实际生产量。
  4.“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均仅涉及上年度的印染生产环节。
  5.“主要设备”包括前处理、染色、后整理、印花等工艺的主要设备。“主要设备”类目中的“设备名称及生产商”、“型号”、“制造日期(出厂日期)”、“数量”等信息应完整、准确填写,无法填报的,应书面说明情况。“主要性能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铭牌上标注的性能参数。
  6.“资源消耗情况”仅包括印染生产中的资源消耗。
  7.年总能耗指上年全年企业实际消费的在印染生产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以及工艺用能、非生产用能。
  8.年新鲜水取水量指上年全年企业从各种水源提取的并用于印染生产的水量总和,包括城市自来水用量和自备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水)用量。
  9.“水重复利用率”指上年全年企业对印染生产排放的废水直接利用或经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占印染生产用水总量的比值。
  10.废水日处理能力指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单位时间内可能处理的废水量,计量单位为吨/日。
  11.在附件1附表四中应依据排污申报材料说明以下情况:废气处理设施及工艺;固体废物的来源(名称)、数量、贮存或暂存情况(贮存或暂存量)、最终处置情况等。
  二、申请公告企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应分类整理、加注编号、编制目录,同一类别的证明材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
  1.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体系认证等复印件。
  2.水重复利用设备及其效果的说明,水重复利用率数据的详细计算过程。
  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审查相关文件。
  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减排工程验收等相关文件。
  5.企业所属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的监测报告(每季度一次);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报告。
  6.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排污缴费通知单和缴费发票,市级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
  7.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合同、处置单位资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许可文件、危废处置合同等。
  8.间接排放的企业应提供废水委托处置的合同。
  9.企业受到环保处罚或被责令整改的,应提交完成环保整改的验收材料。
  10.其他相关文件。
附件3
  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
  一、申报材料核查
  1.新建印染企业在工业园区集中建设
  2.没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业、技术、装备及产品。按指导目录中队印染落后产能的定义评价企业装备和技术水平。
  3.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参考企业自检数据。
  4.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数据统计系统。建立相关制度。用水计量到机台,用能计量到车间。
  5.产品综合能耗、取水定额达到准入条件标准。
  6.水重复利用率达到35%以上。通过企业提交的水重复利用设施及其效果的说明,水重复利用率数据的详细计算过程等证明材料判断水重复利用率能否达到35%以上。
  7.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履行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险收制度,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意见中的要求得到落实。
  8.依法执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缴费制度。
  9.污染物排放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10.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符合环保主管部门分配给该企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11.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处理工艺合理可行,治理设施齐备,运行维护记录齐全,环保设施与生产设备运行同步,排污口规范化,污染物指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12.危险废物依法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应依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利用和处置。
  13.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受到环保处罚或被责令整改的,应完成环保整改。
  14.环境管理制度健全。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部门和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环保档案齐全;依照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按规定制定并向环保部门备案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的设施、物资齐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二、现场查验
  1.查看企业所在地是否属于工业园或工业区。
  2.根据企业上报的“主要设备”情况表,对现场设备进行核实,主要生产设备不得有错报、漏报。
  3.查看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水、电、汽表的安装情况。
  4.检验企业提供的水重复利用设施及其效果的说明是否属实,水重复利用设施能否正常运转。
  5.查看企业生产报表,能源和水的购买发票,综合判断产品综合能耗、取水定额达到准入条件标准。
  6.有丝光生产线的企业应配备碱液回收装置;蜡染布生产企业废水处理过程中应采用松香回收技术;涤沦碱减量处理工艺产生的废水应采用PTA回收工艺;洗毛废水应先回收羊毛脂后再进行废水处理;缫丝废水应先回收丝胶后再进行废水处理。
  7.热定型机应配备废气净化装置;涂层车间应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净化装置;磨毛、植绒、摇粒车间等应配备粉尘处理设施;燃煤锅炉应进行烟气除尘、脱硫,配备相应处理设施。
  8.查阅企业废水处理设计文件及书面档案;核实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及采用的废水处理工艺,如是否做到雨污分流,是否具备水解酸化、好氧、沉淀池、生物池、膜技术、活性炭吸附等设施,判断废水处理能力是否与产品和生产规模相匹配,处理后废水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印染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及自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事故池容积应大于一个生产周期的废水量或大于4h排放的废水量。
  10.印染污泥、废弃的染化料及包装物、废气净化灰渣应依法得到无害化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相关环保要求进行规范化收集、暂存,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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