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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享誉全国的“苏州模式”——苏州市文化发展考察记(下)
索 引 号:014109779/2012-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第19期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2012-11-14 公开日期:2012-1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工作简报。
享誉全国的“苏州模式”——苏州市文化发展考察记(下)
第19期

  苏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今年8月,苏州的历史文化保护又迈出重要步伐,省政府就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作出批复,将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和金阊区整体纳入保护区范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如今,苏州文化在古今交替、中西碰撞中,正演义着“洋苏州”、“新苏州”、“古苏州”的精彩三重奏,“洋苏州”初展英姿,“新苏州”生机盎然,而“古苏州”则以其深厚的历史积淀透发出无穷的魅力。

  政策先行,整体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苏州市委、市政府历任领导都将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全市重点工作。从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入手,探索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化、多元化机制,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修复整治,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苏州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体系,出台了《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苏州市古建筑抢修贷款贴息和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

  在政策引导下,苏州整体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古村落保护工作,全力加强古城、古镇、历史街区和大运河的环境整治。目前,苏州已经拥有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街、34个全国重点文保单位。苏州初步建成了“博物馆之城”,已经形成国有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博物馆、民办博物馆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现有国有博物馆42家,民办博物馆51家。考古研究工作也持续获得突破,张家港东山村遗址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苏州市木渎春秋城址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苏州同样是政策先行、机制配套、整体推进。制订了《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办法》、《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与奖励实施意见》、《苏州市民间传统文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多项保护政策。2005年,建立了苏州市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苏州市非遗保护专家库,逐步形成相应的专家咨询机制。同年,设立了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专项拨款300万元用于非遗保护工作。

  目前,苏州已拥有6项世界级非遗、29项国家级非遗、79项省级非遗和118项市级非遗;拥有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28人、省级76人、市级279人。打造了香山工坊、镇湖刺绣、御窑金砖、红木家具、剧装戏具、舟山核雕、苏州玉雕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

  重点明确,路径清晰,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发展。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苏州抢抓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将文化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打造。2011年,苏州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544。42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5。08%,体量位列全省第一。苏州已建成了“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等7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近几年来,苏州出台了《*欧洲杯赛事直播:推动苏州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的意见》、《*欧洲杯赛事直播:加快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在政策的制定上,苏州注重政策之间的相互衔接,有总领性的产业规划、引导政策,也有各个落实环节的子政策,使得各个政策之间形成体系。注重政策的落地,市级层面出台了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奖励政策和考核政策等,并以市级引资资金为配合做到有效落实。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文化金融政策。苏州设立了市级文化产业担保基金,2011年有7个项目获得了1。4亿元的担保贷款;开展了文化保险试点工作,对保险公司确定的文化产业险种给予投保企业30%-70%的保费补贴;正在推进苏州市文化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工作,基金规模预计达2。5亿元。

  苏州根据自身特色、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和文化消费趋势,确立了创意设计业、文化旅游业、出版发行业、新闻传媒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业、会展广告业等六个重点发展的产业门类。今年4月,国内首个文化创意设计领域的专业性博览会——“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成功举办,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45家企业参展,成为了苏州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的又一亮点,并一举得到了文化部文化产业司的支持。在项目投资上,苏州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按照“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确定了2012年度重点文化产业项目89个,总投资达10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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