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数1458个。其中各类医院88个(其中三级医院1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3个,乡镇卫生院57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村卫生室机构1076个,急救机构2个,采供血机构3个,妇幼保健所5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个,卫生监督机构7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8个,其他卫生机构10个。
2019年度全市实有床位数28322张,其中医院(含妇保院)床位数23036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92张、卫生院3904张。全市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5.98张,其中拥有医院(含妇保院)床位4.86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床位0.25张、卫生院床位0.82张。2019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完成门急诊人次3223.91万人次,累计出院人次84.9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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