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琪明同志:党组书记、局长,太湖办主任(兼)
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市太湖办)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
周忠华同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日常工作;分管党建、纪检、财务审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联系市绿城办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排污管理处、生态文明建设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市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江礼清同志: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张 龙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环境科技、土壤生态环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科技标准处)、土壤生态环境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
王 恺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大气环境管理、固废监督管理、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应急、机动车排污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市环境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市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
王荣俊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专职负责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263办)工作;负责市太湖办日常工作,分管水环境管理、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水生态环境处(太湖水污染防治处)。
郁健、王运先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吴琪明开展工作。
徐涵春同志协助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忠华开展工作。
徐圃青同志:总工程师
分管环境监测与监控、环境信息、环境科研等方面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处、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市环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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