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结合实际,我们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认真研究,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推进行政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发挥群众监督的重要手段。我们将《条例》在局网站“法律法规”专栏进行转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我们要求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原原本本、逐字逐条学习,深刻领会《条例》涉及的每项工作任务,并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思想与行动的统一,办公室在审核文件内容时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审核环节,与主办处室深入沟通,确保《条例》明确的公开原则得到贯彻执行。我们进一步优化网站信息版块,设置“数据动态”栏目,加强对行业和业务领域统计数据的公布。
2、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未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8年我局行政许可4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4项,2019年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没有变化,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3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决定128件;2018、2019年我局均未产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2018、2019年我局均未产生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2019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共计3笔,采购总金额596万元。2019年,我局未发生舆情和公众关注事件;共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围绕2019年工作任务、2019世界工业和能源互联网博览会、《欧洲杯赛事直播市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办法(试行)》解读、《*欧洲杯赛事直播: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等主题发布了情况,其中局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新闻发布会1次;组织在线访谈3期,其中邀请市领导参加“在线访谈”1期,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在线访谈2期;积极做好政策解读,通过网站发布解读9篇;因局未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未收到需回应的事项,并且无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共收到并答复依申请公开3件,均为网上申请,其中自然人2件、商业企业1件,1件为不属于我局公开事项件、1件属于备案登记确认咨询件、1件属于非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投诉件。全部按时办结回复,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一是完善公开机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要求和部署,信息公开范围扩大至全市工信系统。局办公室及时做好牵头扎口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了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内容保障维护机制。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上网公布,编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配合做好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383条,其中:被省政府网站录用14条,被市政府网站录用67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95条。三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制度。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网民关注度较高的网络舆情引导方法和技巧,做到第一时间正面、权威信息回应发布,把握网络舆论主导权。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局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完成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概况”、“信息公开内容”等版块及相应栏目调整。二是规范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完成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向社会公开承诺以及涉及社会.3公众权利义务的内容更新。强化依申请公开申请平台网络安全保障和渠道畅通,保障每位申请人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及时向社会发布年度信息公开报告,认真、及时完成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单编制工作,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为方便民众对局网站公开信息的查阅、检索,在原有服务功能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实现信息分类检索功能。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网站信息公开维护和保障,督促相关处室及时更新发布政策法规和服务指南,更新工作动态,使工信局网站成为政务公开、工信政策宣传、公众交流的平台,打造“阳光工信”透明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耐心细致受理公众咨询和投诉,解答民众疑惑,疏通民众参政议政管道,全年共处理相关咨询、建议等30条,其中公开答复内容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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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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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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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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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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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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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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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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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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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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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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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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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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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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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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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
|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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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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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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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5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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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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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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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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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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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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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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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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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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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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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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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3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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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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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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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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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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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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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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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社会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我们将实施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网站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网站主渠道权威发布作用,优化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发布,实现可公开的政策文件全面公开。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在线解答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关联发布。优化调整信息公开专栏,跟进做好行政事项栏目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三是规范信息公开主页专栏。按照全市规范要求,做好子栏目匹配录入上报。四是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夯实网络安全工作基础,明确年度网络安全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保护措施,开展安全防护加固、运维管理、检测评估、安全措施升级等工作。五是提高行政和业务服务水平和效能。打通通知公告和材料下载等栏目,提高资料查询下载的便捷度。加强共性问题梳理,补充录入服务大厅栏目,提高查询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还加强对技术产品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绿色制造发展、全市化工行业“四个一批”工作、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扶贫产业合作对接、企业家培训、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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