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苏经信法规〔2016〕223号)的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省经信委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6年6月20日
省经信委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根据《2016年省级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工作要点》(苏机法宣〔2016〕1号)和全省法治建设有关要求,2016年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论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围绕委机关法治建设目标,突出重点,完善体制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委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突出普法规划,强化组织领导
1、精心编制“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七五”普法的相关文件精神,科学编制《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七五”普法期间我省经信系统普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工作安排和阶段要求。
2、组织召开普法动员大会。在全面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发掘委系统普法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表彰一批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组织召开委系统“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会,启动省经信系统“七五”普法工作。
3、成立委普法领导小组。成立委“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一把手领导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组、法规处、培训处等处室为成员组成普法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普法工作并负责对委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二、完善制度建设,狠抓任务落实
4、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着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围绕国家《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行政权力清单、事中事后监管、企业技术进步、减轻企业负担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省级机关工委法宣办、高等院校、知名律所等有关领导和专家为党组中心组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学法要求。统筹安排全委机关的普法、学法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和社会力量,促进委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完善和落实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增强学习培训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组织全委干部参加两次以上法制讲座,安排40小时法律自学内容,使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6、强化企业经管人员法律培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委托协会组织1-2期培训,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税法、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对外投资法律法规等系统业务培训,提升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素质。
三、结合主题活动,注重宣传效果
7、坚持“送法进企业”活动。编印《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释义》并开展政策辅导培训,为全省企业提供优质法律咨询和服务,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结合“进企业送服务破难题”活动,编写《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典型案例汇编》,整合汇集我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建立数据库和在线服务平台,为全省企业提供信息化的法律服务。
8、开展依法治企先进表彰。依据省依法治省办相关评选办法,拟制考核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牵头组织会同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成员单位对“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进行评选表彰,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
9、开展经信专题法制宣传。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 “12.4”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节能宣传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月、网络信息安全等专题宣传活动。
四、丰富普法形式,营造法治氛围
10、全面推进“互联网+”法宣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平台优势,积极推进新媒体平台的上下衔接、左右互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辐射力。及时更新委门户网站“法制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文库”、“法制宣传教育”等栏目,将涉及经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重要政策信息、本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制工作动态等实时上网公布。
11、加强“以案说法”教育。定期向委领导和有关处室通报委行政复议应诉和依法行政情况,以案说法,使办案的过程成为推进学法和强化依法行政的过程,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法院开庭过程,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12、深入开展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欧洲杯赛事直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欧洲杯赛事直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11﹞17号)精神,加强对经信法治亮点工作的宣传,围绕工业强省、转型升级等主题,突出反映经信法治建设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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