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化局:
根据省文化厅苏文市〔2009〕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文书质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开展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2009年8月25日前各辖市(区)将参评的优秀案卷报送到市局文化市场处。
二、参评案卷要求。参评案卷必须是2008年10月1日后办结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参加评选的案卷要求为原件,并且能在“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上调阅。
三、参评案卷数量。各辖市(区)均需报送5份以上优秀案卷,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报送10份以上优秀案卷。上述卷宗应至少涵盖两种以上文化市场门类。
四、评选流程。市局文化市场处对上报的案卷进行预评,在此基础上组成评审组对卷宗进行评选,并提出反馈意见。对评选产生的优秀案卷经各单位完善后推荐参加全省评比。
五、奖励。评选设置二个一等奖,三个二等奖,五个三等奖,并给与适当物质奖励。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的水平,是一个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案卷评选活动,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参评案卷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