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广播电视局、公安局、工商局、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广播电视安全传输和安全播出,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工商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欧洲杯赛事直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欧洲杯赛事直播市公安局、欧洲杯赛事直播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并组成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宇伟 副组长:宫文飞、王俊杰、蒋雅芬 成 员:沈亚瑾、薛 峰、张旭东、姜 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处。 二、指导思想 各有关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严重危害性,按照“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的原则,坚决遏制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现象在辖区内出现,努力营造良好的收视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力争打掉若干个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地下窝点,有效遏制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现象在欧洲杯赛事直播的蔓延势头。同时,通过此次行动,宣传有关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不主动去购买、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主动拆除非法安装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或补办相关手续。 四、工作步骤 全市依法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从2009年11月开始,2010年1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集中宣传国务院第12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专项整治活动做好铺垫。 (二)集中整治阶段。广电、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全市特别是群众举报的各个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清理,重点处理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窝点,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三)总结汇报阶段。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对收缴的各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集中销毁,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方案。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力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务院第129号令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司其职,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企业的登记管理,严格把关,并加大对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窝点的检查处理。公安部门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坚决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联系,上报信息。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信息。 江苏省欧洲杯赛事直播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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